| 架设预防职务犯罪的“高压线” |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7-7-30 15:00:07 发布人:wzd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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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湖南省公司本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讲座由省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李维建主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乐云主讲。 卢乐云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通过许多活生生的案例,用生动的语言系统地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出台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了10种受贿行为的定性处理问题。这是继中央纪委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之后,司法机关为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李维建在讲座上指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是省公司“百问百查”活动内容之一。他要求公司广大干部群众要理解公司党组的用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勤政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百问百查”活动,以实际行动促进省公司的和谐发展。 省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各直属公司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长沙电业局50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也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本次学习在参学人员的思想上、行动上为预防职务犯罪又架设了一条不能碰撞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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